机构设置
 
 通州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及职责分工简介



牛明奇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部门:主持全面工作
 分 管:办公室


杜德茂
 职 务:调研员


李宝顺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管: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
 联 系:永乐店税务所


李 强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管:征收管理科、信息化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联 系:第一税务所、玉桥税务所


马 杰
 职 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 管:监察科、基层工作科、党办、工会
 联 系:西集税务所、漷县税务所


张孟松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管:稽查局、纳税评估科


刘亚慧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 管:税政管理一科、税政管理二科、计划统计科
 联 系:马驹桥税务所


赵启旺
 职 务:副调研员
 分 管:协助纪检组长马杰负责工会工作
 联 系:宋庄税务所


赵晓丽
 职 务:副调研员
 分 管:协助李宝顺副局长负责人事教育科工作
 联 系:张家湾税务所、永顺税务所


李秀荣
 职 务:副调研员
 分 管:协助李强副局长负责信息化管理科工作
 联 系:涉外(个体)税务所

机关科室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调研、督查、宣传、会务、值班管理工作;负责大事记、年鉴管理工作;负责本局TAX861网站维护工作。
  房间号码:2312房间
  咨询电话:81545578
  2.税政管理一科:负责本辖区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集体服务事业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事业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3.税政管理二科:负责本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税(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征收管理办法,监控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分管税种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反馈工作;负责所辖税种减免退税中的政策管理与相关工作;负责协调落实涉外税收政策。
  4.征收管理科(档案资料室):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申报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协税护税、缓缴税款、欠税和纳税清算等征收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负责与外部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综合信息的收集工作。
档案资料室负责对本局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不含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移交工作;负责编写借阅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利用服务工作;负责对本局内档案形成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纳税评估科:负责本局纳税评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局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负责重点行业和重点税种的纳税评估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的调研和情况反馈;负责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6.计划统计科:负责编制本局的地方税收计划;负责本辖区地方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分析汇总及预测工作;负责税款的退库工作;负责地方税收数据管理工作。
  7.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本局的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本局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执法检查、监督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本单位涉及地方税收调研和政策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意见的反馈;负责搜集国内外先进的税收管理经验、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等工作。
  8.信息化管理科:负责本局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配备、维护和计算机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维护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安全教育、计算机病毒防治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9.人事教育科:负责本局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安全保卫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基层工作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基层税务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工作。
  11.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组织开展行政监察、行风评议和内部审计工作;受理、调查、处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单位廉政制度建设和监督实施工作。
  12.财务管理科: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税务事业费管理。
  13.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后勤管理的制度建设;负责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工作;负责医疗保健、献血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服装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外来局办理公务人员接待工作。

税务所的设置及职能

  1. 第一税务所
  负责税务登记;负责个人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种的征管;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私人机动车的征收管理;负责印花税销售、有奖发票兑奖、零散税源征收、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及纳税咨询等项业务。
  2、玉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通州镇范围内纳税人的变更税务登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发票核查与发售、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工作;负责辖区内纳税人各类税费的减免缓退申请受理工作。
  3. 永顺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永顺、梨园两镇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4. 张家湾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张家湾镇、张家湾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5. 漷县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漷县镇、漷县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6.马驹桥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马桥、台湖两镇、马桥开发区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7.宋庄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宋庄、潞城两镇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8.永乐店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永乐店镇、永乐店农场、永乐开发区、于家务乡范围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9.西集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西集镇、西集开发区内纳税户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0.涉外税务所(税务处理中心)
  负责通州区范围内涉外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11.个体集贸税务所
  负责中仓、新华、北苑、玉桥四个办事处和永顺、梨园两镇范围内集贸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稽查局的设置及职能

  1. 立案科
  负责承办涉税举报案件,对所有的检查案件进行立案;负责反避税调查和税务情报交换;行政综合管理等工作。
  2.检查一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3. 检查二科
  负责辖区内涉税案件的检查等工作。
  4. 审理科
  负责对本局所有检查案件的审理等工作。

 
 
主办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技术支持: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信息
建议使用 IE 5.0 以上,分辨率 800*600 浏览本网站